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3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3条是什么内容

2022-12-03 22:4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3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43条是什么内容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上一篇:

员工聚餐喝酒生病算不算工伤(员工聚餐喝酒生病算不算工伤保险)

下一篇:

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的情形都有些什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