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侵权罪向什么部门立案? 名誉侵权罪向什么部门立案侦查
一、名誉侵权罪向什么部门立案?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侵犯名誉权犯罪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一,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
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4、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
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行为人有偷窥、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该事实达到足以贬损他人人格以及破坏他人名誉的程度了的,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又或者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来损害他人的名誉的,造成了一定影响的,依照规定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行为人果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的,那就构成了诽谤罪,但是如果是过失的话就不构成该罪。
二、侵犯名誉权的起诉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名誉侵权案件一般是可以报案处理的,主要是受到了他人的侮辱或者是诽谤的时候可以报警的,严重地步的警方还会收集证据进行起诉处理,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如何都是要保护自己的权益的。